省司法厅属于省政府组成部门,归由省委政法委领导,是常见的政法单位之一。负责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省的集中统一领导。
其他政法单位还包括: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
按照改革要求,省委成立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作为省委议事协调机构。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
一、省司法厅管理两个直属机构1、省监狱管理局。负责全省监狱工作的部门管理机构,行政级别为副厅级。
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刑罚执行处、狱政管理处、教育改造处、生活卫生管理处、劳动改造管理处、狱内侦查总队、监狱规划处、监狱财务处、监狱资产监管审计处、科技信息装备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政治部(党风廉政办公室)、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监狱局第一政治委员由省司法厅厅长兼任。
2、省戒毒管理局。主管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行政机构,行政级别为正处级或副厅级。主要职能包括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戒毒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制定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等。
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所政管理处、教育矫治处、生活卫生处、生产处、科技处、计划财务处、监察审计处(警务督察处)、人事警务处、组织教育处(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
3、省警官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事业单位,副厅级建制,隶属省司法厅管理,业务上接受省教育厅指导。
二、省司法厅内设机构包括: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办公室(联勤指挥中心)、政治部、人事警务处、宣传教育处、法治调研处、法治督察处、立法一处、立法二处、立法三处、合法性审查处(行政审批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处、行政复议与应诉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律师工作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装备财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处、警务督察处(巡察办)、直属机关党委和离退休工作处。
三、直属单位省法律援助中心、警务训练基地。
四、领导班子成员1、省司法厅党委*、厅长兼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同时担任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委政法委委员等职务,是省司法厅的负责人。
2、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若干名,正厅级或副厅级)。
3、副厅长。可由民主党派人员担任。
3、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4、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戒毒管理局局长、党委*。
5、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6、其他。包括: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一级巡视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