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杭州市钱塘区发布通告:2023年3月20日0时起,全面取消下沙区块1.5吨以上货车限行措施。
通告全文:
随着城镇化推进发展,为进一步构建人性化交通出行环境,推动城市经济稳进提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经研究决定从2023年3月20日0时起,在原有货车通行规则基础上对货运机动车通行管理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情况通告如下:
一、优化特定区域货车限行措施
①对原苏绍高速以西工作日早晚高峰货车限行区域缩减,调整为党农线-梅林大道以西、江东三路以南区域工作日早高峰(7:00-9:00)、晚高峰(16:30-18:30)黄牌货车限行。
②全面取消下沙区块1.5吨以上货车限行措施,并将原货车限行区域进行整合,同时缩短黄牌货车限行时间(可通行时间由7小时提高至9小时),只对幸福南路-德胜东路(不含)-文津路(不含)-6号大街-下沙路围合的生活区和文津路(不含)-德胜东路(不含)-文海北路-杭州海宁区界-之江东路-13号大街-22号大街(不含)-15号大街(不含)-24号大街(不含)-19号大街(不含)-20号大街(不含)-23号大街(不含)-14号大街(不含)-25号大街(6号大街-10号大街之间不含)-6号大街围合的沿江居住区实行重、中型(黄牌)货车(含专项作业车)每日7:00-22:00限行。其中区域内文海南路(德胜东路-6号大街)、文津路(德胜东路-6号大街)仅夜间时段(22:00-次日7:00)和工作日早晚高峰限行。
③低等级公路以及“三纵三横”道路按照原通告限行规则实行货运限行。
二、明确三条货车过境通道
过境型重、中型(黄牌)货车(含专项作业车),1、江东大桥-江东大道-河庄大道-江东三路-新世纪大道-红十五线路径通行;2、江东大桥-江东大道-河庄大道-江东三路-党农线-滨江二路-苏绍高速路径通行;3、江东大桥-下沙东-沪昆高速路径通行;其中河庄大道(江东大道-钱塘萧山区界)、梅林大道-党农线(江东三路-红十五线)为过境型货车限行道路。
到达型货运车辆确因生产、生活需要进入限制区域通行的货运车辆,可下载警察叔叔APP,在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市货运导航通行系统进行申请。
优化期间,如需对交通组织措施再作调整的,将另行发布通告。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遵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
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2月27日
来源:钱塘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