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多方便
想买啥有啥
你看,网上还能买到车牌呢
不用排队、不用登记
但是,如果有这种想法
请立即忘掉!
千万别学他
不然会摊上事!
8月30日21时40分,新会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会城中队在新会华侨中学开展秋季开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一辆“电D”牌照的电动车,就凭经验丰富的民警也不清楚“电D”是什么属地牌照,便立即截停该车辆。面对民警的检查,该车辆驾驶人无法提供行驶证、驾驶证和保险单据,于是利用智慧新警务进行核查,发现该“电D”车牌为伪造车牌,且驾驶员覃某因逾期未审验被注销B2驾驶证。
经了解,该车辆是覃某在网上购买的,而且“包牌落地”。新车第一日,覃某就驾驶着爱车到达新会,因不熟悉新会路况,在圭峰东路迷路。
面对安全意识淡薄的覃某,民警语重心长地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覃某使用伪造车牌、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合并处罚6500元,将要面临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六条规定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旁门左道”始终逃不过
交警蜀黍的“金睛火眼”
只有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才是避免处罚的正当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