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通行秩序,持续改善道路通行环境,确保城区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齐梁路部分路段高峰时段实施货运车辆限行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齐梁路(122省道至前进路路段)。
二、限行措施
1.限行时间:每日7:00至9:00;16:30至18:30。
2.限行车型:中型及以上货运车辆。
三、本通告自2023年2月20日起实施,对违反相关限制通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城市道路通行秩序安全稳定。
丹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