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起交通事故背后
都隐藏着安全隐患
一次分神开小差
一次操作不当
都会将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之地
安全驾驶 行车规范
需要每一位驾驶员牢记!
5月11日14时20分许,刘某驾驶川Q5***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金枝丫路与黄竹路交叉路口处左转弯时,与后方直行由凌某成驾驶的川QF7***4号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受伤及上述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宜宾交警长宁县交管大队依法认定,刘某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左转弯时未靠近道路中心线转弯目末让直行车辆先行,承担此次事故主要责任,凌某成驾驶非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末确保安全通行,承担此次事故次要责任。
5月8日16时许,陈某驾驶川Q37***号小型汽车行驶至宜宾市南溪区裴石镇红金村5组路段处会车时,与对向由王某连驾驶的宜市07****临电动车相撞,造成王某连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宜宾交警南溪区交管大队依法认定,陈某、王某连驾驶车辆在弯道处会车时未确保安全,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行车要规范 安全要注意”
这样才能让道路更畅通
出行更安全
集中注意力
时刻保持头脑清醒
牢记行车操作
珍爱生命 安全出行
编辑:冯苗
校对:李杰
初审:罗炜
审核发布:肖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