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勇说车险/yongchezhizhu2019
前面,我们有非常多的文章,都有提到,尽量不要去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店维修,可以自己去找,现在网络这么发达。而且,你自己找修理店,可以把你的事故车,作为一种“资源”,加以利用,因为你选择去哪里修,就意味着这家修理店可以赚钱,所以,你可以向修理店提出补偿要求,现在比较普通的有,提供代步车,补偿几次保养,如果事故严重损失较大的话,还可以提出更高的要求。反过来,你去了保险公司指定的或推荐的修理店,你的车相当于作为保险公司的“资源”,被利用了,你成了别人的筹码!!当然,本篇,编者重点讲的不是这些,讲的是,为什么不要去保险指定的修理店修车,真的很坑!!!
第一,大家从常理上思考下,你去修车,是谁出钱,基本是保险公司吧(可能有人会说,那如果是无责方的车辆呢,其实道理一样,可能涉及回扣等问题),既然是保险公司,那它想多赔,还是希望少赔呢?这个答案应该不必编者回答吧。如果少赔了,那肯定是配件用的质量不好了,或者该换的没有换,或者,该修的没有修好,是不是,否则,从哪里能少赔呢?这是从保险公司的公司层面的逻辑和道理,进行说明。
第二,你想想,理赔员让你去哪里修,他是为了什么?如果不是按公司的规定,那就是为自己牟利,就是前面说的,为了拿回扣。既然拿了回扣,请问,这些钱从哪里来的,不就是从修车费里拿出来的吗?就是俗话说的:羊毛出在羊身上。事实上,从车主角度,理赔员可能拿到的回扣,其实,车主如果自己找修理店,这个回扣的钱,可以作为补偿形式,车主自己拿去,当然,有些地区的有些修理店,可以直接给现金的。这时,有些人,可能会问,那我的修车质量怎么保证呢?告诉你,你不拿白不拿!即使你不拿,修车质量也不一定能保证。这好比有些工程,它在竞标时,已经有了给某某好处费的预算,不管某某拿不拿,这笔钱已经作为成本存在了,不会改变工程的质量,道理是一样的。当然,不是全部修理店都如此,但,现在,好多修理店已经如此了。
第三,那么,作为车主,该怎么办呢?就是以我们之前的文章介绍的,签好协议,留好证据(关键是维修清单),拿好出厂合格证,编者可以肯定的讲,大部分车辆的实际维修内容,和维修清单是不同的。这点,其实已经涉嫌消费欺诈了,如果有这些证据,车主可以随时找修理店麻烦。或者说,即使后面出现问题,也有充分的证据要求修理店进行赔偿,否则,没有证据,非常难办!
最后,编者想告诉大家,保险公司和修理店,即是合作关系,有时是对立关系,但如果出现和车主发生矛盾或纠纷时,他们会天然的形成一种同盟关系,各种坑蒙拐骗车主,因为,他们基本天天打交道,你一年可能就这么一二次和他们打交道,如果你是修理厂,或保险公司,你会站在哪边?何况,人家私底下还有利益关系!
总之,对于车主,不要去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店,自己找修理店,把你的事故车,作为一种资源利用起来,因为,你的事故车,相对于修理店和保险公司,就是“价值”,他们能不喜欢嘛!然后,车主通过这个资源,适当让自己的事故获得补偿。另外,关于本案例中的水淹车处理方式,可见历史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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