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发布”微信公众号10月14日消息,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加强近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26号)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做好省外来(返)扬人员“落地检”和“三天三检”工作。省外来(返)扬人员应提前通过“扬城E健行”微信小程序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备,到达后2小时内到就近的核酸小屋完成“落地检”(免费),从抵达当天起连续三天每天做一次核酸检测(免费)。抵扬后三天内须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自觉做到非必要不外出,不参加聚会宴请,避免进入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故意隐瞒行程信息或未及时报备,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二、严格重点场所核酸检测结果查验。各类公共场所要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查、逢异必报”。近期,入住全市各类宾馆酒店,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等交通工具,进入旅游景区、学校(含校外培训机构、托育机构)、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文化娱乐场所、专业市场、医疗机构、监管场所、建筑工地等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当日核酸采样证明)。对老人、小孩等特殊群体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可通过微信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老幼助查”功能协助查询,或提供便捷通道,登记身份信息后方可进入(或乘车)。
三、主动参加常态化核酸筛查。广大市民应积极主动配合区域核酸筛查,根据街道(乡镇)、社区(村)通知,按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核酸采样。重点人群要严格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一个不漏,对未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的,将在“扬城扫码通”进行弹窗提醒,并予以赋码管理。
四、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参与核酸采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间距,不聚集、不交谈、不随地吐痰,采样结束立即离开采集地点。日常生活中要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良好生活习惯,如出现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应在做好个人防护基础上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接触他人及乘坐公共交通,就诊时应主动如实告知近期旅居史及类似症状病例接触史。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