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10时许,一辆未悬挂牌照的黑色捷达轿车自西向东行驶至井陉县天长警务站路段,执勤交警立即对其截停并实施检查。当民警询问其为何不悬挂机动车号牌时,该车主武某振振有词:“我这是新车,已注册新号牌了,就在后备箱。现在临时号牌还在有效期内呢!”
经查,该机动车于8月16日在山西省阳泉市进行新车注册,车上未找到临时号牌,却在该车后备箱内发现了一套号码为晋C22***的崭新车牌。面对一脸不服气的小伙子,民警对其进行了教育:临时号牌,是指在机动车未取得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车辆牌照之前,作为机动车准予临时上路行驶的证明。它的法律效应和正式牌照是一样的,在取得正式牌照后临时号牌即作废。使用临时号牌期间,机动车上路行驶中发生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一样会被智能系统识别,不要认为交管部门对这类违规无能为力,更不要以为驾驶临牌车辆就能“目无法纪”。
“你的机动车既然已经注册了,就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悬挂号牌。”最后,民警依法对其作出了暂扣机动车,并予以200元罚款,扣12分的处罚。
民警同时提示:新车使用临时牌照一般不得超过15天,车主应及时向车辆管理机关申请使用正式牌照,过期后,将会面临暂扣车辆,罚款200元,扣3分的处罚。
(燕赵都市报 记者 任利 通讯员 许静 李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