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张波邵可强通讯员袁天顺
大河报讯 8月4日,河南省高速交警在纠正一起违法停车时,刚刚方便完的货车司机听到民警要处罚,便拒绝签字,拒收罚单,对民警递给他的罚单视而不见,说自己不接收民警就处罚不了他,并把罚单团成一团,扔在地上,开车就走。民警说,这样做纯属掩耳盗铃,罚单照样生效!
当日晚上9时30分许,河南省高速交警总队三支队民警袁天顺、宋国梁巡逻至京港澳高速595公里东半幅,发现一辆冀E号牌的大货车停在应急车道上,车后没有设置警示标志。由于此处是长济高速转京港澳高速交叉口,是事故多发路段,民警赶紧停车查看情况。
民警在护栏边上找到了司机张某,张某看到民警过来,赶紧装作在系篷布,并解释说正行驶中发现篷布开了才停的车。民警告诉张某,即使篷布开了,也不应该在路面上停车,可以就近到收费站或服务区后再处理,路面停车仅限交通事故或车辆出现故障;必须停车时也需要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车后设置警示标志,人员还要转移到护栏以外并报警。
而此时旁边地上的一摊水却暴露了真相,由于是晴天,高速路面地表温度白天高达50℃以上,晚上也不会低于30℃,倒在地面上的如果是水一会儿就应蒸发殆尽,说明司机应该是停车方便了。在民警的追问下,张某才承认了停车方便的事实。
可当民警对其处罚时,张某马上开始撒起泼来。一面改口说自己没有方便,一面说自己停车是为了应急,应急车道就是应急用的,自己停车合法,一会儿又说民警是暴力执法。
民警告知张某执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接受监督,并当场对其做出了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面对民警的罚单,张某拒绝签字,拒绝接受,并自言自语地说:“罚单我没看见,我不收,你们就罚不了我!”说罢,直接把罚单团成一团,扔出车外,驾车扬长而去。
据高速交警介绍,当场开具的处罚决定书不需要当事人签字就可以生效。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拒不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