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长春市民向我们爆料,说在长沈路附近一个极为隐蔽的地点,有一辆油罐车售卖散装汽油,大家都知道成品油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都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具备必要的设施和条件,像这样私自售买汽油的行为是违法的。为了了解情况,我们的记者到现场进行了调查。
长春市民:
在绿新大市场东侧小道上有一个个人油罐车,它那个油啥的质量都不好。
记者:
这个油你是加过是吗?
长春市民:
加过,车都已经损坏了。
记者:
你加油的时候不担心这个油有问题啊?
长春市民:
没寻思,他口头说的,保证质量,说这油可好了。
记者:
那个是多少钱?
长春市民:
(每升油)5.52元,说是95(号),但是具体标号没有。
随后,根据这名市民提供的地点,记者驱车前往了此处,在一条无名路上发现了这辆油罐车,该油罐车位于一处广告牌匾的下方,周围是蓝色的围挡,地点较为隐蔽。
此时,身穿黑色衣服的男子正在给一辆摩托车加油,随即双方进行了现金交易。30分钟后,又有一辆白色SUV车来到了这里进行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