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部分省市已经开始执行,超限超载禁止上高速。下面是部分省市的执行时间:
北京市(2019.12.16)
河南省(2019.12.16)
山东省(2019.12.01)
江苏省(2019.11.04)
浙江省(2019.12.10)
广东省(2019.12.16)
青海省(2019.12.16)
吉林省(2019.12.15)
福建省(2019.12.16)
上海市(2019.12.05)
四川省(2019.12.13)
贵州省(2018.04.16)
重庆市(2019.12.16)
其他省市陆续执行当中……
标准- 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 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 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 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连皮带货)超过18吨。
- 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连皮带货)超过25吨;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连皮带货)超过27吨。
- 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连皮带货)超过31吨;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连皮带货)超过36吨。
- 7、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连皮带货)超过43吨。
- 8、六轴及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连皮带货)超过49吨;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连皮带货)超过46吨。
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法律背景2019年3月4日交通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全国各高速路入口安装称重检测设备,用于治理超限超载。2019年12月前完成50%的任务,2020年9月底以前完成所有任务。
插曲2019年10月10日江苏无锡高架桥侧翻事故发生,将货车的超限超载问题推到风口浪尖。
讨论超限超载的矛盾大多指向货车司机,难道社会底层的货车司机就应该“背锅”吗?
高速路禁止通行,是否会增加国道、省道、县道的超限超载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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