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73岁的市民陈女士向掌上兰州·兰州晨报热线96555反映,去年她因高血压等疾病住院治疗,出院后又照顾身患多种疾病的老伴,未能及时到城关区医保局办理职工医保慢性病长期门诊手续。近日,她委托朋友到城关区医保局替她办理慢性病长期门诊时被告,由于错过了规定的半年时限,不能办理。对此,她委托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了解如何才能办理慢性病长期门诊。
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兰州市城关区医保局。该局工作人员答复称,办理长期门诊有两种途径。第一种途径是,凭借近半年之内的住院证明、医保证、医保卡、身份证,到医保局提出申请办理,但必须是在出院后的半年之内办理,超过半年期限不能办理;要想办,要么等再次住院时,在出院后的半年内办理;第二种途径是持医保证、医保卡、身份证到医保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再到医保局确定的4家医院中的任意一家进行体检。医保局根据体检结果,对符合规定条件者办理慢性病长期门诊。兰州市城关区确定的4家慢性病体检医院分别是: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省人民医院、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 张继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