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 云南老年报 朱景芳 编辑 徐敏
相关案例老张是家里独子,父母在昆明某新村有套房,2006年时被纳入拆迁改造范围。老张的父母在世时,就签订了产权调换安置补偿协议,一家人满心期待从老破小的砖房搬到有电梯的小区房。但还没等新房建成,老张父母就相继去世……老张该怎么办?
公证员解读云南省昆明市中衡公证处工作人员杨勇称,相信很多老年朋友都清楚,父母去世后,子女是有继承权的。无论是按照原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还是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死者的遗产,受法律保护。遗产一般包括死者的收入、房屋、储蓄等。像老张家这种情况,老张父母是房主,房屋被拆迁后,老张父母享有取得回迁房屋的权利,这个权利属于老张父母的遗产,老张有资格继承。老张只需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向拆迁人提交《拆迁安置协议》和继承公证书后,即可在取得新房后,申请把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办在自己名下。
提示被拆迁人在房屋拆迁后如去世的,建议尽快办理继承手续。如长时间搁置,则可能发生多重转继承等较为复杂的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