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农村居民盖房的主要程序包括:
1、由农村居民户向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村民委员会在征求村民小组意见后,报送乡(镇)人民政府;
3、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申请后,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审核;涉及使用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经审核后,报县国土资源局发给农村个人住房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有些地方出台地方法规或地方规章,要求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证》,依其规定。
农村盖房申请书申请盖房程序为:申请人向村委写出书面申请-村委审核-报街道城市规划建设办公室-街道办定期组织土管、规划、驻村干部现场勘察-符合条件的,规划员向规划局报批规划红线-规划红线出图后-填写农村私人盖房呈报表-呈市国土局、市政府审批土地-市国土局颁发盖房用地通知书。申请书可叫村土管员代写。主要内容为: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现有在册人口,现有房屋面积,现有房屋处理情况,申请盖房选择地址,申请盖房的面积等)。谢谢!
申请书范文:
XX规划局:
我拟建一家庭住房XXm2,在XX地方,已经XX批示,同意施工,年前完成基础部分。该项工程现已将图
形设计好。(附地形图二张),请审查,并请批示红线图
申请人:XXX
XX年X月X日
一、由盖房户提出申请,填写《农村个人盖房申请、审核表》;
二、所在村民委员会签署并加盖公章;
三、镇政府进行初审,并负责调地工作:
(1)、镇村建办;
(2)、镇土地分所;
四、镇政府分村定期定点张榜公布初审;
五、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
(1)、县规划局审核,确定规划选址,发批准文件;
(2)、县土地局审核,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发批准文件;
六、镇政府收取盖房费用,核发《农村个人盖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七、盖房户开工前报告镇政府,镇政府现场查验,敲桩定位,并实行建设全程管理;
八、盖房竣工后,盖房户应向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
九、镇政府会同县有关部门派人现场查验,按规定核发盖房竣工验收合格证,退还盖房同地保证金;
十、盖房户凭验收合格证,向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