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础设施主要用于建设项目以外的市政公用配套设施,包括城市主次干道、给排水、供电、供气、路灯、公共交通、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等项目的建设和维护,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补充,与各项城市建设资金统筹安排使用。
公共设施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行政管理和社区服务和绿地等设施。
(二)
基础设施包括工程性基础设施和社会性基础设施 。
工程性基础设施一般指能源系统、给排水系统、交通系统、通信系统、环境系统 、防灾系统等工程设施。社会性基础设施则指行政管理、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金融保险、和社会福利等设施。
公共配套设施主要指住宅区内的市政公共设施和绿地,包括道路、公交站场、环卫设施、各类公用管线(自来水、电力、电信、燃气、有线电视、雨水、污水等)及相应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绿地(包括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及其他块状、带状绿地)等设施。
进行区分的原因一、会计核算的要求
每个企业,会计核算都是基础,相比其他企业的而言,房地产企业更注重会计核算。一般房地产开发企业都存在多个项目,会计核算不仅需要反映每个项目的各项费用的开支情况,而且还要反馈每个时间段各个项目的情况,当然也包括分类别、分时段的汇总。所以,严格按照相关准则和法律有规定的分类准则的要求进行细分十分必要。
二、工程决算的需要
工程主体完后,一般会对工程进行预决算审核,其他分类的正确与否关系到后续的征税及前面会计核算。
三、政府征税的需要
每个项目完工后,都需要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相比其他税种,土地增值税可以说占开发商项目利润中很大一部分。而且土地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均对房地产的开发成本和费用有具体要求。
甚至所得税处理上,也有具体要求,比如《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七条明确指出:
基础设施建设费:指开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基础设施支出,主要包括开发项目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等社区管网工程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园林环境工程费。
公共配套设施费:指开发项目内发生的、独立的、非营利性的,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的公共配套设施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