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去世之后,按规定,一个月内要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注销户口之后,身份证自然注销。
那么,亲人去世之后的银行存款需要什么证件才可以提取呢?
这是一个大家都关心的问题,亲人去世后的存款属于遗产,好象这需要很复杂的手续一样,其实没那么复杂,分情况按规定办齐证件,有合法的法律文书就能受理。
不能说银行很死板,这涉及到经济利益,容易产生损失和争端,不得不有严谨的程序。
首先,如果亲人去世不久,身份证还没有注销,并且知道死亡亲人的存款密码,存款金额在5万以下的;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带死亡亲人的存款单或者银行卡,并且带上死亡亲人的身份证,取款人的身份证,可以直接到银行办理取款业务,这属于正常代办服务。
存款金额达到5万以上的,可以通过分批取出,一次不要超过5万。
如果是没到期的存款,需要在到期之日当天提取。以上是身份证有效并且知道存款密码的情况下进行的,当然所有继承人之间最好协商好处理意见,不要存在异议。
对于身份证派出所已经销户的,不知道去世亲人存款密码的,存款凭证找不到的,程序就是另一番情况了。
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带上以下证明去公证处办理公证:
1、死亡证明:前往当地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证明该人已属于正常死亡状态。
2、亲属关系证明:带上户口本以及本人身份证、死者身份证等证件,证明相关亲属关系。
3、银行存款凭证(存折或者银行卡),去公证处办理《银行存款查询函》《银行存款继承公证书》。公证费一般按照继承存款的2%收取,最低200元一笔。
如果并不确定死者是否有存款,只是根据日常习惯,怀疑有存款的可能的情况下,凭公证处开具的《银行存款查询函》,可以到银行查询是否有存款,银行会受理。
对于存款凭证遗失,或亲人不知道密码的,按照《储蓄管理条例》规定,必须由代理人先挂失补办存款凭证,或重置密码,再由代理人取款,否则银行存款无法支取。
但二者都要相关的合法法律文书。比如出具由公证处开具的《银行存款继承公证书》,银行才能受理。
但是,对于银行来说,《银行存款继承公证书》并非唯一合法法律文书,其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文书,银行同样可以受理。
1.遗嘱。
需要死者生前立下有效遗嘱,这种遗嘱必须事先得到公证处的公证。
按照《继承法》规定指定了存款合法继承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代理人持有效遗嘱支取存款,银行会受理。
2.法院调解书,判决书或裁定书。
对于继承人众多,分配意见分歧大的,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方式解决。继承人之间可以达成一致调解的,法院出具《调解书》。
对不能调解的,法院将开庭审理,最后出具判决书或裁定书。调解书,判决书,裁定书这三种法律文书对银行来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银行也会受理。
需要补充一点的是,如果一直不取,钱会一直挂在账上,钱也不会归任何银行,继承人任何时候程序办全了都可以办理。
因为涉及到经济利益,不得不谨慎对待,亲人去世后,第一时间取得合法法律文书很关键,只要合法法律文书,银行都不得拒绝办理。
今天就分享到这里,希望对各位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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