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产是人生中的大事,然而公摊面积的问题却让人头痛。
河北衡水的郑女士购买了74平方米的房子,却只拥有40平方米的实际使用面积。这是因为公摊面积占了46%。购房时,中介也没有在合同中明确公摊面积的大小,导致业主事后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方案。
公摊面积的计算方式本身就存在问题,包括墙体、电梯井、过道、门厅、停车场以及绿化带等等,这些都被开发商当作公摊面积来进行收费。一些不良开发商会把售楼处、花园和警卫的办公室等地方也算到公摊面积之内,让消费者为此多花费时间和金钱。比如装修费,也将按照建筑面积来计算收费,而消费者对于公共部分并不具备归属权和分红权。
公摊面积在2013年,香港取消了这个概念,而重庆也早在20多年前就取消了公摊面积,但其他省份却仍未跟进。在公摊面积取消之前,消费者需要对房屋合同仔细核查,确定公摊面积的大小和具体包含哪些公共部分,以免被坑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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