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鹿女士通过中介公司在长春市亚泰杏花苑租了一年的房子,但因家里有事,鹿女士提前解除合同,并承担了一个半月违约金,剩余租金却始终未返还,鹿女士觉得商家不讲诚信。
2021年8月,鹿女士通过长春睡狮中介公司租了一套房子,为期一年,租金为13000元。因年前家里有特殊情况,鹿女士提出提前解除合同,并承担了一个半月的违约金,剩下的4318元却始终未返还。
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中介公司刚开始说租金7天内给退,7天时间到了没给退,我联系中介说让我去公司开个证明,说3月11号给,到了11号也始终没给,说是资金紧张,再打电话要不就不接,要不就说因为疫情,就找各种理由搪塞我,一点不讲诚信。”
华商报-二三里资讯从鹿女士提供的证明显示,截至2022年2月20日与公司解约为协议退租,公司承诺15个工作日(2022年3月11日)返还剩余租金4318元。
针对鹿女士所说的情况,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联系了长春睡狮房屋租赁有限公司业务员张先生,张先生说:“正常我们签了一年合同,客户提前走按照合同扣三个月的违约金,经过协商多给她退了一个多月,在疫情期间签了退款协议,11号中午时我们已接到单位通知不让上班,公司打款在下午六点,我也怕客户着急,我私人给她转了1000元钱,财务现在没法去公司,复工后会转给客户。”
后续事件进展,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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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记者 程娟 编辑 王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