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宝山高新区企事业单位员工,可申请公租房。
申请主体
单身人士或者家庭可以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
1.单身申请:本人为申请人;
2.家庭申请:应当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的范围限于主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办理申请、申报等事项的行为,视同申请家庭全体成员的行为。
申请条件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并已与本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同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2.具有本区常住户口,并已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同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3.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未享受本市保障性住房政策(廉租住房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申请材料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应当如实填报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所有材料均须至受理窗口核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上海市宝山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原件);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3.本市户籍证明或《上海市居住证》及相关年限证明(原件、复印件),居住证年限协查单可去居住证所属管辖区域的派出所办理;
4.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复印件);
5.工作、社会保险费缴费的证明(原件),个人缴纳社保证明可在各街(镇)社区服务中心的多媒体终端服务器上自行打印;
6.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复印件);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原件、复印件)。
配租标准
1.单身人士可承租1套一居室或单人公寓,男性满25周岁、女性满23周岁的可承租一套二居室;
2.家庭申请的可承租1套二居室及以上房型。
申请方式
申请采取线上申请审核、线下提交材料,具体流程如下 :
1.网上申请:①登录宝山公租房公司官方网站(www.bsgzf.com.cn)首页“公共租赁服务平台”进行申请;②关注“宝山公租”微信公众号“业务平台”进行申请;③通过上海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或“随申办”进行线上申请:
2.网上审核:受理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初审,并通过短信( 或者电话 )告知初审结果;
3.提交材料:初审通过的申请人提交书面材料至受理窗口;
4.资格审核:受理窗口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婚姻和住房核查) ,并通过短信告知复审结果;
5.网上排队:复审通过的申请人须公示5天,无异议的短信告知申请人,同时提醒申请人进行意向项目网上排队;
受理窗口地址 : 宝杨路1369号( 宝山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 一楼9、10号窗口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8:45-11:30,13:30-16:00 ;咨询电话:56671727,56753025。
6.网上选房:申请人登录公司官网(www.bsgzf.com.cn)进行网上选房并预约看房时间;
7.现场验房:短信通知申请人具体看房时间,前往现场进行验房;
8.签订合同:短信通知申请人带好身份证原件至上海市宝山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二年)并支付首期租金(微信支付、付三押一);
公司地址:盘古路572号1号楼402室 联系人:杨老师、李老师、孙老师 *18917772501。
9.办理入住:现场办理入住手续,签订安全责任书、公共事业费充值、开通智能门锁、领取空调遥控器、门禁卡、信报箱钥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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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任华
编辑:张睿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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