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件事很火,就是所谓“房租支出可以抵扣个税”,网上还冒出不少段子图:
还有这样"委婉"暗示的:
可能有部分还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会问:租客申报租金抵扣个税(税前最多抵扣1500,根据个人税基不同,租客每个月大概能少扣个税100-500不等),这是租客自己的事情,和房东有什么关系?
本来是一项实在实的福利,为何却要演变成这样,房租专项扣除,为什么难以为租房者减负?
网传 房客申报“租金附加扣除”房东要交税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2019 年1月1日起,将实施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共6项在内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而网上一篇关于住房租金附加扣除的文章,让一些准备填报住房租金附加扣除的人们有些犹豫。
根据这篇文章所表达的意思,房客申报住房租金附加扣除可以少交个人所得税,但由于申报“住房租金附加扣除”要填写房东信息,税务机关会据此要求房东纳税,并且纳税金额会超过房客少交的个税。因此,房东不愿意房客申报“住房租金附加扣除”,除非涨房租。对此,网上也出现“申报个税专项扣除不应成为征税线索”的观点,但官方一直未就此事进行明确回复。
现状 房东纳税大多转嫁给了租房者
西安一家连锁中介公司的业务人员表示,目前西安房屋租赁市场仍然是以个人对个人为主,这样房东不存在纳税的情况。不过一般企业给员工租宿舍则需要发票来报销,但这种情况房东则会要求签“不含税”价格的租房合同,这也变相将税款转嫁给了企业一方。
西安市民李女士就职于西安高新区一家企业,企业在高新区租了三套房作为员工宿舍,不过每套房与房东签的都是“不含税”价格的合同,房东给公司开票,税款由公司承担。
李女士提供的房屋“税收完税证明”显示,房东所需要缴税的名目分别为个人出租房房产税和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李女士所在企业分别租了房租为每月6300元、5230元、1500元三套房。其中房租为6300元的房子6个月共纳税4452.84元,平均每个月税额约742元;房租为5230元的房子6个月纳税3665.18元,平均每个月约610元;房租为1500元的房子6个月纳税744元,平均每个月124元。
根据李女士提供的纳税凭证显示,房租价格越高,纳税金额就越高。
房客 担心房东要涨价选择不申报
昨日,资深财务人员张女士表示,根据相关扣除标准,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扣除1500元。那么,在西安租房的企业员工就可以每月扣除1500元,而扣除1500元所少交的税额与该员工收入有关,以员工薪水每月8000元为例,那该员工扣除1500元后少缴税45元(工资扣除起征点5000元后,3000元以内纳税3%;3000元至12000元纳税10%,再减去210元速算扣除数。工资越多缴税越高)。
对于申报住房租金附加扣除,西安的房客和房东是怎么看的呢?
市民刘先生目前有一套位于城南的房子正在出租中。他表示,由于他与房客签订的租房合同中有他的个人信息,如果房客申报“住房租金附加扣除”填写了他的信息后要交税,那他肯定也要涨房租。
刚刚大学毕业的小刘在一家企业工作,每月工资6000元左右,她目前租房住,每月租金1600元,对于此次的减税申报项目,她只符合“住房租金附加扣除”条件。如果她按政策每月扣除1500元,按目前5000元个税起征标准就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按6000元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她每个月需要缴税30元(1000元乘以3%)。小刘说,她不准备申报“住房租金附加扣除”,如果因为申报扣除房东要涨房租,那就得不偿失了。
内容综合华商报、北京买房那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