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巷道布置
第一条 选择采煤方法,描述选择依据。
第二条 描述采区巷道布置概况、服务巷道位置和设施情况。
第三条 描述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开切眼的断面、支护方式、位置、用途。
第四条 描述其他巷道(联络巷、溜煤眼、硐室)的断面、支护方式、位置、用途.
第五条 开采急倾斜煤层时,需要对区段平巷、溜煤眼、行人眼、运料眼以及联络平巷等巷道的断面、支护方式、位置、用途进行描述。
第六条 采用水力采煤时,应对多水力运输石门、回风石门、回采垛的尽寸、块段巷道(采煤头、溜煤道)以及煤水硐室的布置进行描述。
第七条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条件下下采遥排放瓦斯专用巷道、抽放瓦斯专用巷道的,,需要对排放瓦斯尾巷、抽放瓦斯专用巷道进行描述。
第八条 按比例绘制工面及巷道布置平面图,能够反映出井上下对照情况,构造情况,工作在周边的巷道、工程情况。
第二节 采煤工艺
第九条 简述采煤工艺。
第十条 描述采高、循环进度等。
第十一条 描述落煤、装煤、 运煤、顶板控制方式。
第十二条 采用放顶煤工艺的,应对采放比、放煤步距、放煤方式、端头顶煤回收方式、初次放顶(煤)及收尾时的放顶煤工艺等内容进行描述。
第十三条 采用分层开采工艺的,应确定分层厚度等内容。
第十四条 采用上下面同时回采(对拉、顺拉)工艺的,应明确上下面的位置关系和错距。
第十五条 采用柔性掩护支架开采急倾斜煤层时,需要明确:
(一) 支架的角度结构、组成、宽度,支架垫层数和厚度,点柱等;
(二) 工作面安全出口及两巷管理要求;
(三) 扩巷方法、扩巷支护要求;
(四) 支架的安装和管理要求(点柱的支设角度、排列方式和密度);
(五) 回棚(柱)放顶规定;
(六) 支架下放方式、要求;
(七) 落煤方式和架内爆破规定;
(八) 架外放煤方式;
(九) 支架的拆除方式;
(十) 收作。
第十六条 采用倒台阶方式开采急倾斜煤层时,需要对各台阶长度、相互之间的错距等作出明确规定。
第十七条 采用水采工艺的,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 明确落煤方式(开式、半闭式或闭式);
(二) 根据煤层顶板稳定程度选择落垛方式及煤垛参数;
(三) 根据煤体的硬度选择合理的水压;
(四) 明确水枪的安设位置、安设要求、水压要求等内容以及水枪的撤出方式、路线等。
第十八条 使用采煤机割煤,应叙述采煤机的进刀方式、进刀段长度、进刀浓度,割煤方式、牵引方式、牵引速度,并绘制进刀方式示意图。如果采用人工爆破开切口的,还应参考第十九条的规定对有关事项进行描述。
第十九条 采用爆破落煤的,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 进行炮眼布置设计。描述炮眼具体的布置要求,绘制炮眼布置三视图(正、平、剖面图);
(二) 填写爆破说明书。应包括工作面的采高、打眼范围,每循环炮眼的名称、编号、个数、位置、浓度、角度、使用炸药、雷管的品种,装药量、装药方式、封泥长度、水炮泥个数、连线方法、起爆顺序、炮眼总长度、循环用药、雷管量等内容。
第二十条 描述采煤工作面施工工艺流程,简要说明从准备、采、支、运、回到整理的流程。
第二十一条 用下列公式进行工作面正规循环生产能力的计算。W= LShRc。W工作面正规循环生产能力、L工作面平均长度、S工作面循环进尺、 h工作面设计采高、r煤的视密度、c工作面采出率。
第二十二条 描述工作面采煤、支护、运输设备名称、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和数量。
第二十三条 采用机采工艺的,应绘制工作面设备布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