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身份的气瓶与气体——巴彦淖尔液化气市场安全问题调查(二)
9月13日,本报报道了《危险,就在身边——我市液化气市场安全问题调查(一)》,一个个触目惊心的事故,敲响了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的警钟。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为消除安全隐患,防范气瓶安全事故发生,临河区从2016年开始推广使用智能“带芯”液化气钢瓶,2019年启用了企业自有产权液化气钢瓶,将用户私有的灰色“黑气瓶”全部回收。但是,连日来记者走访调查发现,一些经营者非法储存、销售液化气,充装或使用超期钢瓶、报废瓶,贩卖不明气源等现象仍然存在。
那么,不明身份的气瓶和气体会带来哪些危害?为什么推广使用智能“带芯”液化气钢瓶?相关法律对液化气经营、储存、充装、使用等问题有哪些规定?9月13日,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
01
临河3年取缔20处“黑窝点”,查处1000多只灰色“黑气瓶”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临河区供热供气物业管理中心、公安局治安大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液化气市场进行多次联合执法,但仍有人顶风作案,液化气“黑窝点”“黑气瓶”屡禁不止。
黑户液化石油气钢瓶
今年1月,有群众举报,临河一饭店非法储存、倒卖液化气。联合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发现,该饭店仅十几平米的厨房内堆放着11个灰色液化气钢瓶,其中有50公斤装气瓶1个、15公斤装气瓶6个、10公斤装气瓶4个。店主说,他经常到鄂尔多斯杭锦旗巴拉贡镇充气,除了自己饭店使用外,还倒卖给周边小饭店。执法人员当即联系专业运输车将店内液化气瓶拉走。联合执法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店主进行处罚。
利用面包车私自贩卖液化石油气钢瓶
2020年6月,联合执法部门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在临河曙光乡晨光村六组一农户家发现其私自储存161个液化气“黑气瓶”,其中含有超期未检验瓶4个、报废瓶57个。此外,该农户家中还存放了35升装汽油5壶、220升装汽油5桶半、220升装柴油1桶。该“黑窝点”经营者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最终被行政拘留并处罚款。这是近年来查处规模最大的一次。
私自储存液化石油气钢瓶
临河区供热供气物业管理中心副主任吕振荣介绍,从2019年5月开始,该中心响应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开展液化石油气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已取缔非法充装、经营液化气窝点20处,查处1000多只“黑气瓶”,拘留非法经营者11人。
02
非法充装液化气屡禁不止,非法经营醇基燃料将严惩
吕振荣介绍,目前临河仅有市易佳液化石油气有限责任公司和市佳鑫液化气有限公司两家正规液化气公司。两家公司的气源均从中石油等正规的生产液化石油气的企业通过专用车辆运输并储存在气站。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液化气企业只允许给企业自有产权气瓶充气,不允许给非自有产权气瓶加气,更不能为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用于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加气。目前,两家公司均使用绿色智能钢瓶,因此,现在市场上流通使用的灰瓶,以及取缔的多个“黑窝点”中的气体,绝大部分是气贩子提供的,充装的液化气质量和数量均无法保证。
“气体来源没有保证,且充装中多数用导管将气瓶连接、瓶对瓶倒充液化气,整个过程中没有任何安全防护设备和措施,一旦操作不当,极易造成气体泄漏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造成群死群伤事件发生。”吕振荣说。
除了非法倒卖液化气,记者走访发现,一些气贩子还喜欢贩卖成本低的醇基燃料。
近日,有群众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说发现庆丰东街上常有厢式货车把醇基燃料通过塑料管灌输到某饭店的油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