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钓区域垂钓被没收钓竿,男子不思悔改,反而尾随执法车辆偷偷取回被没收的钓竿,甚至连他人被没收的钓竿也一并拿走。近日,资阳公安分局大码头派出所依法办理一起行政案件,自作聪明的欧某被拘留。
违法行为人被拘
9月21日上午,益阳男子欧某在益阳市资江流域会龙山大桥附近江段进行垂钓。根据益阳市资江取水口河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该区域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根据益阳市资江保护条例,资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垂钓。渔政执法人员扣押其鱼竿后,欧某不思悔改,骑车悄悄尾随执法车辆,待工作人员再次下车执法时,偷偷取回自己被扣押的钓竿,并顺手拿走了其他钓友被扣的多根钓竿。渔政执法人员发现被扣钓竿丢失,迅速报警。
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展开调查,很快查清了被扣钓竿去向,于是依法传唤欧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询问,欧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一款“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欧某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