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医学发达之前,人们是如何看待疾病、如何治疗疾病的?日前,来自台湾心内科专业医生苏上豪的《暗黑医疗史》一书由现代出版社出版,该书曾荣获台湾出版界最高荣誉“金鼎奖”。苏上豪说,无论东方西方、中国外国,医疗的探索都极其不易,其间上演了很多荒谬与离奇,但这些行为都是人类勇气与理性的反映。
14世纪的意大利,观看死刑犯的公开解剖是一种娱乐
东方用甲骨入药,西方用木乃伊入药
根据历史记载,殷商的甲骨文能够重见天日,应该归功于清朝金石学家王懿荣,其发现过程虽然众说纷纭,但有一个说法却十分有趣,而且和中药有关。
原来中药本有一剂“龙骨”的处方,可以治疗呃逆、泻痢和便血。而这种“龙骨”,其实是指远古动物的骨骸,而后来因为“龙骨”取得不易,因此用新发现的“甲骨”取代。清光绪二十五年,王懿荣染疾服药,偶然在中药里的“龙骨”上发现古文字,最后他认定上面的文字,比俗称“籀文”的“大篆”更久远,所以才开始重金收买。
事实上,与中国人使用“龙骨”相比,西方在中古世纪以来一直流行到18世纪的一帖治百病处方——“木乃伊”,更会让人不由自主头皮发麻。
11世纪阿拉伯世界的名医阿维森纳,认为木乃伊能治疗脓疡、骨折、瘫痪和心肺病,还是解毒剂中不可或缺的一味。通常,木乃伊不会单独使用,而是被磨成粉之后,混在药草、酒、牛奶或油里面使用。
为什么木乃伊会成为阿拉伯世界入药的处方?历史学者道森整理的资料显示,这事大抵从古希腊罗马时代就有迹象了。当时人们看到埃及人长期以沥青作为木乃伊防腐的重要成分,许多人便开始试着将沥青作为治疗疾病的药方。
古罗马帝国的老普林尼就在他所著的《自然史》里,记录了许多含有“沥青”的处方:用来治疗白内障及各种眼睛的发炎,对皮肤的感染与痛风也有疗效;沥青和酒混合,便是咳嗽与气喘的特效药……
这些夸大沥青功效的处方,最后也传到阿拉伯世界。于是,连使用沥青防腐的木乃伊,也悄悄成为另一种具有疗效的药品。“木乃伊”疗法在阿拉伯世界流行之后的几个世纪,甚至传回了欧洲大陆,人们将它当成“万灵丹”。
据说这仪器可以用来治疗精神病患
以前小孩换乳牙等于换命
按现代人的医学常识,换乳牙是孩子的正常发育过程。但若是把时间拉到19世纪初的伦敦,对乳牙的认知那可是相当恐怖。例如,现代的皮肤医学奠基者雅各·普朗克医师就认为发乳牙如果处理不好会造成残疾。
为了处理这样的问题,每位医师都绞尽脑汁想方设法去解决。当时,连著名的医学期刊《刺胳针》都建议医师要用锋利的小刀,替小婴儿割开将要发出牙齿的牙苞;有人甚至觉得只挑开牙苞不是办法,必须切到骨头的深度才能有效果;另外,在瑞典有位叫作罗森·冯·罗森斯坦的医师,觉得切开牙苞似乎只是做“表面功夫”,所以他想到了水蛭,将之粘在小婴儿的伤口放血,如此才会达到体液平衡,避免有后续的并发症发生。
因为实施牙苞切开术的多为外科医师,在当时几乎没有无菌观念,因此刀片都是藏在他们污秽不堪的工具包内,而且还重复使用,造成很多婴儿死于败血症。根据1839年的伦敦市登记资料统计,因为发乳牙而造成死亡的婴儿有5016位。
然而可怕的事情还没有到此为止,由于切开牙苞会造成婴儿疼痛及号啕大哭,为了安抚这些饱受摧残的小生命,很多成药就被发明了。譬如,有人甚至将水银加入药水给婴儿使用,因此有不少小生命汞中毒,形成19世纪到20世纪初著名的“红肿病”,根据流行病学家估算,因为汞中毒死亡的病例数占使用它的10%~25%。
如此后现代的装备,却是17世纪医生们的必备防护用具
自古人类爱美不要命
20世纪初,流行于维多利亚时期的“沙漏形”身材,逐渐被纤细或是苗条的身材所取代,因此各种减重的方式开始广为流行。当时的药物制造技术没有现在这般发达,所以“甲状腺素”变成了第一代减肥药物。它之所以被选中,是由于医师长年追踪治疗“甲状腺功能低下”的病患,发现他们在服用了甲状腺素之后,不只增加了代谢速率,水肿情况也大幅改善,当然体重也就减少了。
只是正常人在服用甲状腺素后,常因为它的副作用——心悸、体温高、失眠而无法持续下去,急需寻找替代品。因此,1933年斯坦福大学于《美国医学会杂志》里报告说发现DNP在动物实验中可以提高体内的代谢率与脂肪的燃烧后,它在隔年就被做成减重药品上市。整个美国一年就卖出了120万颗。
其实人类对于DNP不陌生,早在15世纪末,它就被合成出来。刚开始只是做染剂使用,之后便被应用于“木材防腐”“抑制霉菌生长”等,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法国人还将它作为火药的成分——很显然,人们低估了它在人类身上所能发挥出的毒性。不到五年的时间,白内障、致命的高体温、急性肝肾衰竭等病例层出不穷。所以在美国食品及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施压下,DNP完全退出美国市场,转而流窜于世界各地,当然随后也被各国发布禁令,不许使用在人体上。
如今DNP虽然被世界各国明令禁止,但是它的影响力仍存在于想要迅速达成减重效果的人们心中,甚至也是很多健身教练不能说的秘密。
如此“瘦脸美容器”“鼻形矫正器”……
医疗要避免拿人体做试验
20世纪,梁实秋曾说过:“考试是必要之恶!”这句话为令人诟病的联考制度找到了勉强被接受的理由,“必要之恶”这个词也流传开来。苏上豪说,其实几乎任何一个地方和行业都存在有自己的“必要之恶”。
那么,什么是医疗领域的“必要之恶”?答案可是会因人而异:有人会说是家属及医生欺骗病人的“白色谎言”,也有人会说是医生在成长的过程中不断处理病患所造成的瑕疵等等。
苏上豪的回答是“人体试验”,因为它确实对受试者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风险。
所幸,由于人类在医疗史上所走的弯路,国际社会要求医疗人员在从事“人体试验”时应有更严格的规范。1964年,世界医学协会在赫尔辛基便提出涉及人体组织及医学研究伦理指导原则的《赫尔辛基宣言》;其后为了顺应世界潮流,截至2013年10月,已有八次的正式修订。虽然条文烦琐,但其中的精义其实就是“告知后同意”,受测者有说“不”的权利,以及事先提出完善的失败补偿措施,才能在合法机关的监督下,对具资格者进行实验。
苏上豪说:“幸运的是,随着时代发展,人类为‘人体试验’这医学上的‘必要之恶’划出了合理的范畴,以避免不肖医疗人员顶着医疗的尚方宝剑,在病人身上毫无限制地挥舞,避免再重蹈前人的覆辙。”
《暗黑医疗史》
苏上豪 著 现代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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