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自古以来许多人总认为中药或中草药源于天然,且大多是植物药,其药性较为平和,许多中药或中草药还是药食两用,因此认为它们是安全无毒或不良反应很少,甚至认为中药或中草药是有病治病、无病健身,从而盲目地选用或加大剂量应用中药处方,这种思维现象在临床或民间运用中司空见惯。其实,中药或中草药的毒副作用往往易被人们忽视,随着科学的发展,药理毒理学的研究深入,特别是改革开放后,有关中药不良反应的报道也有上升趋势,中药或中草药所引起的不良反应也逐渐被医药科技人员重视,中药或中草药安全无毒的观念正在改变。本文作者通过对中药或中草药毒性进行分析研究,通过对中药或中草药的有毒与无毒的探讨,旨在引起医药工作者或者普通的老百姓对中药毒性的重视和重新理解,在今后的应用中能够慎重使用中药和中草药。
一、对中药毒性的理解
所谓中药的毒性,可以有三种不同的理解:
1、“毒”为一切药物之总称。平时我们所说:”凡药皆有毒“就是这个意思。《周礼·天官》:“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景岳全书》:“凡可辟邪安正者,皆可称为毒药”。这里将药与毒并列,可见药即“毒”,“毒”即药,毒乃一切药物的总称。
2、“毒”指药物的偏性。古人认为药物之所以能治病,就在于利用其偏性来祛除病邪,协调脏腑功能,纠正阴阳盛衰,增强抗病能力。如《类经》:“药以治病,因毒为能,所谓毒者,以气味之有偏也。盖气味之正者,谷食之属是也,所以养人之正气。气味之偏者,药饵之属是也,所以去人之邪气”,“欲救其偏,则惟气味偏者能之,正者不及也”。我们平时所说热性的药吃多了就是有毒而发。中药理论中有“以偏纠偏”之说。然而,毒指药物的偏性,而人之所以生病,中医认为是感染邪气所致。所以中药的毒性也就是其药性了。人体需要即为药性,人体不需要就是毒性。病之当服附子、大黄、砒霜皆是至宝,病之不当服,参芪、鹿茸、枸杞皆是毒药。药以治病,因毒为能。再如姜属热药可纠寒证就是这个意思。
3、“毒”指药物作用的强弱。每味药物性味不同,作用强弱也不同,古人常用无毒、小毒、常毒、大毒、剧毒等来区分。如《素问·五常政大论》便根据药物偏性之大小,即作用强弱,指出 “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
而毒性中药是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便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中药。它具有作用迅速、功强力专、作用广泛、难以驾驭之特点。用之得当立起沉疴;用之不当立可*人。因此我们在使用毒性中药时一定要十分谨慎。毒性中药的品种1988-12-2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3号发布的《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毒性中药有27种:砒石(红石、白砒)、砒霜、水银、生马钱子、生草乌、生白附子、生附子、生半夏、生南星、生巴豆、斑蟊、青娘虫、红娘虫、生甘遂、生狼毒、生藤黄、生千金子、生天仙子、闹羊花、雪上一支篙等等;以上这些中药使用不当就可中毒;
现代中药毒性完整的概念还应包括急性、亚急性毒性、慢性毒性和特殊毒性如致癌、致突变、致畸胎、成瘾等。如青木香——马兜铃酸——肾毒;罂粟(壳)——成瘾性,细辛——呼吸抑制等等;汞制剂——慢性蓄积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