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吉林省门诊慢性病保障待遇,拟在原来的基础上将高血压、糖尿病等47个病种纳入到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内。
调整后,会将部分近似病种名称进行合并。门诊慢性病保障待遇将与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合并计算。
政策范围内费用的支付比例将达到70%
但这70%的费用必须是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之间的费用。
门诊慢性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将达到6500元,但门诊慢性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包括在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之内。
两者互不干扰,两个支付限额分别享受。
二、2023年门诊特殊疾病的保障范围将有所扩大。
2023年会将符合条件的零售药店,做为门诊特殊疾病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到门诊特殊疾病保障范围内。
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将设立起付标准。
具体标准如下:
①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为:400元。
②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为:700元。
③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
④ 定点零售药店起付标准为:1000元。
以上为吉林省2023年门诊慢性病保障待遇和门诊特殊疾病保障范围拟调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