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邱浩)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市教育局近日召开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提醒谈话会,会议要求,各学校要对照相关政策要求,进行摸底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下一步,我市教育部门将开展规范办学专项治理行动,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近期,市教育局陆续接到群众反映和举报,个别学校存在虚假招生宣传、违规借读、违规收费、恶意逃避检查等行为。为此,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以“集团校内循环”“校际学生交流”等名义组织学生违规借读,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移手续。
今后,市教育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公办、民办学校在校生人数进行清点检查,各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检查。因违规借读造成学生不能取得学籍、无毕业证或无法正常参加中考等后果的,由相关学校承担责任。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经物价管理部门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费用,严禁通过“分班考试”“定级考试”“奖学金考试”等形式或以学业成绩、各类竞赛证书、考级证明等为依据分层分级分类向学生收取学费。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规范新生收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