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accountant)是指具有一定会计专业水平,在经考核取得证书后,可以接受当事人委托,承办有关审计、会计、咨询、税务等方面业务的会计人员,[1]是企业、机关中会计人员的职务名称之一。
会计师等级: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初级经济法》。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两个科目的考试,才能取得初级资格。
中级会计师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凡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取得以上全部考试科目合格成绩者,均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高级会计师
需要考试和有关部门的考评才可以通过.
考这些证件的同时可以考注册会计师,共考五门,连续五年通过。
报名条件: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不限制户口,可在异地报考毕业),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主要报考条件:
1、大学专科学历的,须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大学本科学历的,须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须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硕士学位的,须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博士学位的,可以直接报考。
3、参加实践考核和写毕业论文需要在全部笔试合格后才能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