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牟燕红)8月11日,记者从“云南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专场发布会获悉,云南全省11个州(市)和84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和示范单位,3000多个单位被命名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065所学校被命名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目前,全省城镇流动人口中少数民族占72%。
云南不断拓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广度和深度,促进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插花式安置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举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本科班、大中专班并实行混班混宿办学模式。大力开展“结对子”“手拉手”“心连心”“一家亲”等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的交流联谊活动,启动实施“石榴红”工程、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和《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云南卷》编撰工作。积极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升级版,开展全域创建,深化“十进”工作,实施省、州、县、乡、村五级联创,探索推进“边境地区创建联盟”“高铁沿线创建联盟”等创新做法,建设边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11个州(市)和84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和示范单位,3000多个单位被命名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1065所学校被命名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
这十年,全省民族人口分布格局持续向“大流动、大融居”深化,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群众进入城市就业创业、安居定居,目前全省城镇流动人口中少数民族占72%。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进一步巩固,多民族共居一个村寨、各族学生同校同班、一个家庭中有多种民族成分的情况更加普遍,各族群众交得了知心朋友,做得了和睦邻居,结得了美满姻缘,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