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秦铭明3月27日,中宣部召开的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电视电话会,会议对组织开展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进行布置安排,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压实责任。
会议指出,将开展全国统一的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完善新闻记者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是坚持和加强党对新闻舆论工作领导的必然要求,是推动传媒领域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新闻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坚实保障,是加强新闻记者队伍建设的有效抓手,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把考试工作各项任务承担好完成好。要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起步,把好政治方向,突出实践导向,坚持守正创新,深化系统观念,推动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要压实职责任务、积极担当作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宣传引导,确保第一次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平稳顺利举行,为锻造高素质新闻记者队伍、服务新闻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出积极贡献。
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央网信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中央有关新闻单位主管部门、中央主要新闻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分管负责同志及中宣部相关部门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此外,据记者了解,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2023年一月曾联合发布了《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披露了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相关办法。
按照相关规定,新闻单位未获得新闻采编从业资格,需要申请新闻记者证、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须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立有《新闻基础知识》和《新闻采编实务》2个科目。
上述两部规章7月1日正式生效。生效后,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成绩证明是新闻记者职业资格的唯一合法有效证明;其他部门不再对本行业本领域拟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进行从业资格认定,组织开展的相关培训经历、考试结果,不再作为新闻采编从业资格证明。
据悉,根据工作安排,2023年度考试大纲将于2023年5月上旬公布。第一次考试拟于2023年11月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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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会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