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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王绍芬)云南省物价局日前发布的信息显示,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云南大学滇池学院等10所省属民办高校已报送调整(或制定)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备案报告,并将从2018年秋季学期起入学的学生开始执行。
具体来说,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云南大学滇池学院、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调整学费收费标准,从2018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执行;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调整2018年秋季起入学新生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云南经济管理学院调整2018年秋季学期起入学的本科生学费、本(专)科生住宿费收费标准;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制定了新增专科专业学费标准、住宿费收费标准;云南工商学院调整2018年秋季学期起入学本科生学费标准,制定了新建高层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
记者昨日电话采访了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等高校。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招生办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调整前,按专业不同该校的学费收费标准为1.45万元/年和1.6万元/年;调整后,按专业不同该校收学费标准为1.6万元/年、1.8万元/年、1.9万元/年。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调整后的学费收费标准为普通类1.8万元/年、艺术类2.4万元/年;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调整后学费收费标准为普通类1.98万元/年、艺术类2.98万元/年。
省物价局强调,根据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我省民办学校收费实行自主定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民办学校收费实行自主定价后,民办学校应通过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履行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程序、执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学费收费原则、保持学费及住宿费标准相对稳定、建立完善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等措施,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并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学费收入中提取学生奖助基金,用于贫困学生奖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