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专家提出要全面落实职工年休假制度,应该说,这是一位良心专家,必须双手点赞。
职工休息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2008年1月1月开始实行的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做出明确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有雇员的个体工商户都要为员工落实年休假。
曾几何时,本来执行挺好的年休假,如今却有些走样变味了呢?有权威机构调查统计,全国按工龄测算人均年休假为10天,实际执约6.29天。
你认识的人都休年假了吗?
一是多数单位执行的比较好,每年初制定计划,同科室的串开时间休,大家心情舒畅。
二是有的单位比较忙的科室工作人员从来没休过年假,甚至正常双休都不完整。单位把不休假、加班加点当作常态,倡导“白 黑”、“5 2”工作法,想休的也不好意思休,并且没有任何补偿。同时,这些单位中也有个别人干工作能力差,被领导安排闲职,天天无事可做,等于天天变相休息。
三是一些企业对员工实行996工作制,等于是剥夺了职工合法权益。
好好的制度为什么执行不好呢?是大家都不愿意休息吗,当然不是。这里当然有深层次原因,其中最严重的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在作祟。有的上级领导衙门作风,不真正扑下身子,坐在上边遥控指挥,开会、发文、总结、报表、评比、留痕等,当然其中很多是必要的,但也有部分是无用功,人人都痛恨,人人都得做,形成恶性循环。
要落实好国家政策,一方面,领导机关要带头,彻底整治形式主义、官化僚主义,该干好的必须干好,同时把那些报上来没人看的报表、总结、信息及重复检查评比等事项进行大力压缩甚至取消,形式东西少了,工作效率和质量上来了,自然把职工休假时间让出来了,何乐不为。
另一方面,加强对企业监管,用制度奖惩来约束,规范用工行为,对职工确需加班的要予以串休和经济补偿,对职工休假政策执行好的给予适当政策倾斜,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切实增强职工安全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