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杨凌,有这么一群人,
他们助人为乐,热情如火;
他们舍己为人,不求回报;
他们无私奉献,情暖人间;
他们为了杨凌发展倾尽全力,鞠躬尽瘁。
他们,是我们的道德模范,是我们身边的好人,也是我们最可爱的杨凌人。
近日,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礼遇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为了让道德模范在生活中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关爱,彰显道德模范的崇高社会地位,杨凌示范区党工委文明办为第一、第二、第三届道德模范制作并发放了礼遇卡。
别小看了这张薄薄的"礼遇卡",它可是对道德模范的认可和尊敬,也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建设内容。目前,首批礼遇对象为杨凌示范区荣获省级、示范区级道德模范荣誉称号获得者。
1.免费游览示范区各旅游景区;
2.免费乘坐区内各条线路公交车;
3.在示范区医院看病免挂号费;
4.非事业单位、行政单位正式编制员工每两年享受一次;
5.每年免费赠阅《农业科技报》1份;
6.符合保障住房政策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7.示范区各金融机构优先为道德模范提供创业、扶贫、住房等贷款,并积极争取优惠利率等相关政策;
8.在工作、生活中需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司法行政机关及法律援助机构优先提供帮助。
道德模范的奖励帮扶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生活帮扶为辅,体现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和社会各界对道德模范的尊崇和礼遇。
(一)颁发荣誉证书。
(二)发放礼遇卡。
(三)举办重大节庆活动,邀请道德模范代表出席。
(四)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为道德模范创造参政议政的机会。
(五)优先聘请道德模范担任道德建设监督员、评议员等。
(六)有关部门在晋升职称、招工、子女上学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给予道德模范优先照顾。
(七)示范区级以上(含示范区级)道德模范姓名、简要事迹载入《杨凌年鉴》等志书。
(八)示范区有关领导和道德模范所在部门、单位和镇(办)领导在春节等重大节日走访慰问道德模范。
物质奖励(一)对荣获全国道德模范的一次性给予激励金5万元;获提名奖的一次性给予激励金1万元。
(二)对荣获陕西省道德模范的一次性给予激励金1万元;获提名奖的给予一次性激励金5000元。
(三)对荣获杨凌示范区道德模范的一次性给予激励金3000元。同时荣获两个不同级别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荣誉称号的,按获得最高一级荣誉称号标准发放激励金。
他们,都是平凡人;但他们做的,却是不平凡的事。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这些好人如同繁星一般熠熠生辉,为“文明杨凌”增光添彩!
记者:许正斌
编辑:王晴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