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
在我家的书架上,要数余华的作品最多了。《活着》、《许三多卖血记》、《兄弟》、《在细雨中呼喊》等等十几本。这些书都是儿子的最爱,他从小学五年级开始就对余华作品感兴趣,妥妥成了他的忠实粉丝。其中《兄弟》,他更是爱不释手地刷了五六次。之前,我其实不太建议儿子读余华的书的,因为他的作品不但是书名,让人看着沉重,更何尝是读到书中的内容呢。真的,我不知道,儿子读完的感觉是怎么样的?但至少我不希望他的心灵里有这种沉重的感触。
这个中秋十一假期,我试着读《活着》,这本书总共不到二百页。对我来说,每晚半小时,四个晚上的阅读,早就可以看完了。但读着读着,每天都有一种如梗在喉的感觉,特别是看到又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在文字里消失了,心情就久久难以平静。为此,我不想一个晚上看到两条生命在我眼里离开,如果再看下去,我怕自己会失眠,所以,只好慢慢去看,慢慢去感受。
小说的故事从福贵的讲述中开始。他本是一个富家纨绔子弟,虽已娶妻生子,年轻时却沉迷赌博,输掉了家里一百多亩地及万贯家产,父亲被他气死。老丈人因他是个败家子,强行把*的妻子带回娘家。于是,他变成了一个一穷二白的佃户,总算半年后,妻子回来了,一家人团聚了,母亲却累成病,因去城里抓药,他被国民党抓走。两年后,幸而捡回一条命。回到家后,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女儿凤霞因一次高烧成了聋哑人。随后,悲剧接连发生。十二岁儿子有庆为县长夫人输血,被人抽干血而去世;女儿凤霞好不容易嫁了好人,却因生产大出血而死;妻子家珍也因长期劳累过度及营养不良而身患软骨病,又因儿女双双离去,更加悲痛欲绝,最终死去;接着,勤劳朴实的偏头女婿二喜,在一次出工中,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最后,留下他唯一的亲人——外孙苦根,他们相依为命,在孩子七岁那年,因为家里太穷,加上长期营养不良,孩子病了,福贵也是因为心疼孩子,把平时舍不得吃的豆子煮了给孩子吃,谁知道,可怜苦命的孩子却因豆子吃多被撑死了。于是,一家本是满满的七口人,如今,只剩福贵一人。晚年的他,只有一头老黄牛陪伴着他,艰难而平静地继续活着……
其实,老人已经了无牵挂了,他的一生正如他在晚风中用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他的心境亦正如他在耕田时还是用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喊出的歌谣: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是的,还有什么能打倒这位老人呢?没有了,他经历了太多,也失去了太多。不管他想不想要,老天都给了他这样的一生。在那样一个特殊的时期,死似乎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不想别的,只是活着都好像要拼了命似的。但不管怎样,日子苦是苦,累也是累,只要一家人能高高兴兴地在一起,就像书中福贵母亲一直说的那句话:只要人活得高兴,就不怕穷。因为人就是有这么一股韧劲,苦难来了,不管多难多苦,都要咬着牙走下去,只要你还活着,没被苦难打倒,再回头看一看,你就又强大了一些。
当然,我们再回来看作品。或许,很多人读完之后,都有一种说不出的难过;或许,也有人看完之后,会埋怨作者余华,为什么会把福贵的一生写得如此的悲惨。仿佛所有的苦难都叠加在他一个人身上,几乎在所有读者的眼里,福贵的人生都是不幸的,他的经历都是常人不能承受的,也许但凡是个悲观点的人经历这一系列的变故,都有可能选择了结自己的生命。但是福贵没有,他坚持走完这一生,无关特别的意义,也并非没有情感,他只是简单地活着。
其实,读完《活着》,我仿佛看见了眼泪的宽广与深厚,也仿佛明白了人生终极的绝望。或许,作者早在序言中就一语道破这本小说的本质,那就是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认知。他要传递给我们最本能最朴实的生命存在态度: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当然,想想也是如此的道理,人的一生,一半执着,一半释怀,活着是不需要什么特别的意义的,活着就是为了活着,如此简单。
壹点号 万丈光芒的尘世(胡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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