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上午,高青交警一中队接到一名热心群众的求助电话,称有一辆未拔钥匙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在自家店门口多日,无人问津,希望民警能帮忙找到车主。
民警赶到现场查看情况,证实的确有一辆未上锁的蓝色电动自行车,同时通过群众提供的店门口监控视频看到,一名男子将电动自行车停在店门口后离开。民警根据该电动自行车上的号牌,通过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查询到车辆登记信息,并利用大数据平台比对核实车主身份,确认车主正是视频监控中停放车辆的男子,民警很快联系上了车主。取得联系后,车主称自己的确有一辆电动车,因不记得停放地点,以为车辆已丢失,表示会尽快取回车辆。电动自行车“失而复得”,车主对民警和热心群众的帮助表示感谢。
交警部门提醒:如果你购买了电动自行车,请及时为自己的爱车“上户口”,无牌上路将被处以罚款20元。目前,各区县车管所和电动自行车销售点均可办理挂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