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人机动车绑定
备案规则:
1.只允许备案个人名下或单位名下非营运机 动车。
2.同一人最多只能备案3辆(含3辆)他人机动车。
3.一辆机动车最多可以被3名(含3名)驾驶员备案(车主除外)
4.备案成功后可以在“交管12123”、违法自助机、窗口处理备案之后产生的电子监控。
5.只适用罚款不超过200元的简易程序。
6.营运车辆备案之后可以在违法自助机、窗口处理备案之后产生的电子监控。
A是车主 B是驾驶人
A、B均已注册“交管12123”可通过‘扫码备案’和‘短信验证备案’两种方式;
A未注册,B注册了,只可通过‘短信验证备案’
具体步骤如下:
首页—备案非本人机动车
方式一:扫码备案
①使用车主手机“交管12123”APP→点击机动车→查看机动车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