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小象,华尔街官微 出品
温馨提示:对于首次办理电票的客户,可以通过工行网上银行的演示模块进行预习和练习。目前演示版已经被取消,如若再次上新可以具体操作如下:
一、登陆企业网上银行前,点击“演示”
二、进入演示中心,选择“票据业务”
三、逐级展开目录,选择相应的业务功能进行演示。
点击红色小三角标志则系统自动演示(只需要耐心观看),点击后面的红白相间方框即可进入模拟操作页面。
四、主要功能演示
(一)银行承兑汇票出票
1、企业经办人员:提交出票申请指令
第一步:企业网银用户登录,输入电子汇票信息,点击页面下面“提交”按钮
注意事项:
(1)这里有是否工行选择,如果选择是,则无需选择地理位置和网点等信息,如果选择否,则需要地理位置、行别、开户行等信息。
(2)“不得转让标志”有两个可选项:“不得转让”和“可再转让”,应选择“可再转让”。否则,债权人收票后,不能背书转让、质押或贴现,只能持有该票据到期后提示付款。
(3)“是否承兑成功后自动提示收票人收票”:选择“是”自动提示收票时,则出票企业网银端省略“提示收票” 的操作;选择“否”,则出票企业在银行审批完成出票成功后还需要进行“提示收票”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