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严运涛、通讯员陈善文、成顺)休闲垂钓合法,但有的渔具不能用,使用就可能触刑!武汉警方12月24日通报,本月,武汉已有两名涉案嫌疑人因此而被逮捕。
12月1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正式开始实施,其中锚钩被列入违规渔具耙刺类,并明确武汉市长江、汉江干流,禁渔期内的支流属于重点水域范围。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实施当天,武汉警方和农业农村部门联合执法,在通顺河与长江交汇处发现疑似锚鱼人员,当场抓获涉嫌使用锚钩锚鱼人员1人,收缴锚钩十余口。这起案件是武汉警方办理长江流域锚鱼非法捕捞的首例。紧接着,执法人员又在通顺河河口西岸,当场将正在使用锚钩非法捕捞的另一名嫌疑人抓获。
锚鱼入刑实施后,不少市民提问,在江边休闲垂钓是否合法呢?
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民警徐韬剑回答说,目前在长江流域进行休闲垂钓,一人一竿一线一钩是合法的。使用7个及以上复钩钓具和使用耙刺(锚钩、武斗杆)、鱼叉、弓弩等将会涉及犯罪行为。
不少市民关心的,在江边使用路亚、海竿等渔具是否合法等问题,民警也给出解答:“目前判断是否涉及犯罪关键是“钩”,跟使用什么竿没有直接关系,就算使用竹竿挂锚钩或7钩等也涉及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