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印发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
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试行)的通知》
(皖医保秘[2021)36号)文件精神,
经研究决定
自2022年10月1日起
对部分门诊特殊慢性病(以下简称特慢病)
及时受理办结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即时受理、办结病种
即时受理办结的特慢病是指有手术记录且诊断明确,符合认定标准的:恶性肿瘤、血管支架植入术后、心脏冠脉搭桥术后、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器官移植术后、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等六种。
同时患有其他慢性病病种的,需相应专家进行审核,原则上不同步审批,按原流程申报。
二.
申请材料及诊断标准
(一)恶性肿瘤
1、经三级医院或当地最高级别医院住院或门诊确诊为恶性肿瘤(含淋巴瘤、骨髓瘤),且肿瘤未愈、转移、复发或新发,有相应的病理检查或免疫组化检查报告,需继续门诊治疗的。
2、特殊情况无法取得病理确诊,根据临床症状、影像学检查、肿瘤标志物及多学科会诊后,经三级医院或当地最高级别医院住院诊断为恶性肿瘤,需要门诊治疗的。
3、恶性肿瘤根治术后,需临床严密随访的患者,需同时提供相应的手术治疗记录单和病理报告。
(二)血管支架植入术后
血管支架(含外周血管支架)植入术后,需进行抗凝治疗的,需提供出院记录和手术记录单。
(三)心脏冠脉搭桥术后
冠脉搭桥(支架)术后需长期行抗凝治疗的患者,需提供出院记录和手术记录单。
本病与冠心病待遇不重复享受。
(四)心脏瓣膜置换术后
心脏瓣膜置换术后,需长期进行抗凝治疗的,需提供出院记录和手术记录单。
(五)器官移植术后
既往有严重脏器疾病史,经三级甲等医院住院手术移植异体器官(组织),移植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物治疗的。根据移植器官(组织)不同,分为肾移植术后、肝移植抗术后、造血干细胞移植抗术后等器官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需提供移植手术出院记录和移植手术记录单。
(六)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
下列条件之一,需门诊进行规范透析治疗的:
1、非糖尿病慢性肾衰竭患者GFR≤10ml/min,糖尿病慢性肾衰竭患者GFR10~15ml/min;
2、反复出现药物难以控制的高钾血症(血钾 ≥6.5mmol/L)或严重代谢性酸中毒(HCO3~≤13mmol/L);
3、药物难以纠正的高血容量性心衰;
4、尿毒症脑病;
5、严重的消化道症状、消化道出血。
三.
办理流程
申请人可持相关诊断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到县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申请即时办理,由窗口人员维护录入信息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