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如果不革新自己的传统观念,是没有办法真正走进“哲学世界”。很多人都会去追问:哲学是什么?哲学有什么用?第一个问题勉强可以看作是“外行问路”,但是第二个问题却是一种很荒唐的问法。
这个世界上所有事物的存在,并非都是为了实现某些价值而存在的,尤其是对于人的主观价值判断。而“有没有用”?以及“有什么用”?这都是很显然的价值判断。它背后都隐藏着一个“主体”,即“对谁有用”?或者是“对谁产生什么作用”?
如果从逻辑上可以察觉到这个“主体”的存在,那么自然就可以认识到这个问题的荒谬之处了。如果你问的是,学哲学对你自己有什么?那我哪里知道,每个人的诉求都是不一样的。对我个人的意义,恐怕也不能对等对你个人的意义吧?
那么“哲学”有没有一个普遍性的价值?一个普遍性的作用?即放大“主体对象”,有个体换成集体,讨论哲学对人类有什么用?这个问题只怕也是不合理的,时至今日,有没有在“哲学“定义上,达成共识还是个大问题。不了解究竟什么是哲学?又如何谈及哲学的普遍意义呢?
关于“哲学”的定义有很多,这是哲学家们比较爱干事的事情之一。并不是说他们自己喜欢重新定义概念,而是他们在著书立说的时候,要告诉一下读者,他们是在什么范围内讨论“哲学”这个概念。如果读者粗心大意不在意这个问题的话,很容易读书都迷糊了,都是“哲学”为什么这个人讲的跟那个人讲的不一样?这是因为他们采取的自己下定义的方法,来规定了自己所谈的哲学,只是这层意思,而不涉及另外一个人所讲的那层意思。
柏拉图说:“thauma”(惊奇)是哲学家的标志,它是哲学的开端。这个词可以对标汉语的“好奇心”,对一切自然未知充满诧异,充满好奇心,然后去探索它们,哲学便由此展开。而在哲学意义问题上,柏拉图认为“哲学就是联系死亡”,它把死亡问题作为哲学意义的归属。
亚里士多德说:求知是所有人的本性。这是接着柏拉图的观点继续阐述,从身边事情到宇宙太空,一个有惊奇心的人,会自然地产生困惑,进一步觉得自己的无知,从而产生哲学。他进一步提出哲学产生是三个必要条件:其一,惊异;其二,闲暇;其三,自由。
黑格尔则说:哲学是一种特殊的思维运动,哲学是对绝对的追求。人生许多事情是充满不确定性的,是未知的,而哲学需要追求的是确定性,是一种“绝对”,或者或是“万古常在”,或者说是“放诸四海而皆准”。总之,哲学的对象,是绝对的化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