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与杭州润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杭州飘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相关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法律文书公开。
文书显示,原告光线公司诉称,被告润朵公司、灵犀公司生产了侵犯涉案美术作品著作权(《哪吒之魔童降世》三维动画电影角色之一“哪吒”)的产品,并通过被告飘尚公司、润朵公司的网店销售。被告飘尚公司辩称,销售商品均由润朵公司发出;润朵公司称只从事了销售行为;灵犀公司称其产品是净面的,对后来销售产品上的图案并不知情。
法院审理后认为,飘尚公司与润朵公司共同加工侵权服装并在各自店铺销售,构成共同侵权。原告已放弃针对灵犀公司的诉请,其责任不再评判。最终,法院判决润朵公司停止生产、销售侵权服装并赔偿原告50万元,飘尚公司在3万元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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