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神圣的,从缔结婚姻那一刻开始,夫妻双方就结为了一体,是要相互携手走过一辈子的。但是两个人生活总是免不了磕磕碰碰,尤其是涉及到财产、债务等问题,更是容易出现婚姻纠纷……
众所周知,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当事人是需要共同偿还的。但如果是夫妻个人债务的话,就需要当事人自己偿还了。有的情况可能是一方欠债,另一方并不知情,那么这时候另一方还要共同偿还吗?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婚姻法是怎么说明的?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视不同情形而定:
如果是一方因赌博等违法行为产生的债务,应当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因为这种债务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但是,如果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是另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一方就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一般来说,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以下2种:
情况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情况二、如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除此之外,碰到以下这4种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照个人债务处理:
情形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情形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情形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
情形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能成为夫妻不容易,在这里微课君提醒大家要以家庭为重,在向外借债时最好要与配偶商量。当然,如果你对上面的讲解还有疑问,或是对离婚后因财产债务问题而烦恼,不妨看下专业律师是怎么说的!本次微课君就邀请到谭芳律师为大家带来了关于夫妻家庭中的一些法律常识——《幸福婚姻的9个法律密码》,帮你防范和远离婚姻纠纷~(点击文末“了解更多”,即可查看~)
课程目录:
1、你真的选好了另一半吗?
2、订婚是结婚的必要手续吗?婚约有法律效力吗?
3、彩礼和嫁妆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4、法律保护同居和试婚吗?
5、婚前财产协议该不该签?
6、留心莫名其妙的债务关系
7、夫妻忠诚协议:又爱又恨的财富保全法
8、如何成为“合法”的父母?
9、如果离婚不可避免,你要学会……
讲师介绍:
- 中国人大、上海交大等多家知名院校兼职教授、特聘教授
- 中华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律协会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徐汇区妇联兼职副主席、徐汇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上海市三八红旗手标兵、上海市优秀女律师等称号。
- 曾参与全国律协“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继承法”、“民事诉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重大法律法规的修订课题组。
- 中央电视台、东方卫视、上海电视台、上海广播电台、上海新闻综合频道、上海教育电视台等知名法治节目特邀嘉宾、《婚姻与家庭》等专栏作者。
- 出版《婚姻三重门》、《智慧女人的法律学堂》、《家庭财富保护与传承》、《法商大数据》等书籍。
点击文末“了解更多”,查看《幸福婚姻的9个法律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