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将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名义颁发“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
据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颁发给下述对象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参加抗美援朝出国作战的、健在的志愿军老战士老同志。
——出国为抗美援朝战争服务的、健在的医务、铁道、运输、翻译人员,参加停战谈判等工作的人员,民兵、民工,新闻记者、作家、摄影等人员。
——1953年7月停战后至1958年10月志愿军全部撤离朝鲜期间,在朝鲜帮助恢复生产建设的、健在的人员。
2020年1月1日以后去世的,在此次发放范围之内。
抗美援朝出国作战胜利70周年纪念章发给上述人员是无可厚非,我也赞成,但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领导们想过没有,抗美援朝烈士们为了保家卫国,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为国捐躯。我觉得抗美援朝烈士们更应该得到这枚本属于烈士荣誉的纪念章。
鉴于抗美援朝烈士有19万多名。制作纪念章的费用也会不是小数目。而且涉及到烈士后代谁有持有权的问题。有的烈士没有后代等问题。
我提出两个方案:
一、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自愿为烈士亲人申请抗美援朝出国作战胜利纪念章,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应给予发放。
二、国家用创新的现代网络数字云技术,开发网络数字式的抗美援朝出国作战胜利纪念章,发给每个抗美援朝烈士。放在中华英烈网每个烈士的名下。这个网络数字式抗美援朝出国作战胜利纪念章与实物一模一样。也要有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电子签发证书。
只有这样对牺牲的抗美援朝烈士的丰功伟绩的褒奖和纪念。抗美援朝烈士的在天之灵才能得到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