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培养一个艺术生,家里卖掉三套房,夫妻也以离婚收场。临到最后,因为女儿的“考前冲刺费”一事,离婚夫妇为此还打起了官司。
这不是故事,这是一件发生在杭州的真实事情。
卖掉三套房也要供女儿学艺术,哪怕离婚也在所不惜杭州的小顾和小张原本都有着很不错的工作,他们俩一个事业编制,一个国企员工。那时,在还没有“房价”这个概念的时候,他们俩夫妻就已经在杭州买了3套房了。
他们唯一的女儿小玉,虽然学习成绩不太好,但却对乐器竹笛小有天赋。
也许是因为有三套房,夫妻俩又有稳定地工作。于是,他们做出了让女儿学艺术的决定。
从初中开始,妈妈小顾便带着女儿小玉去了北京租房,拜名师,参加艺术培训班。
学艺术是一件特别烧钱的事情。
后来,家里卖了两套房子,妈妈还向单位请了长病假,一心陪着女儿在北京求艺。
在北京短短几年间,连着最后一套房子也被卖掉了供款到女儿身上。
为了多赚钱供女儿求学,爸爸小张不惜借钱炒股,谁知股市行情不好,不但赔了个精光,还欠下100多万的外债。
而女儿那边也是状况不好,由于文化课实在太差了,如果要考中央级学院,光靠艺术专项好也不行。
夫妻长年南北相隔,为了女儿的事又不断争吵。在种种焦头烂额之下,这对夫妻也走到了尽头。
协议离婚后,女儿选择了跟妈妈。协议里小张要做的就是每个月给女儿2000块钱抚养费。
小张很是伤心,这么些年的为女儿全心付出,到最后,连看一眼都成了奢望。
为了10万“考前冲刺费”,离婚夫妻对簿公堂两年后,当妻子再一次和他联系,就是问他要10万块钱。
在高考前夕,前妻咬牙给女儿报了一个为期两个月的“考前冲刺班”。在这个班里文化课的费用只是小头,20万的培训费大都用在了“名师点拨”上。
可最后女儿还是没考好。妈妈小顾就联系了前夫,认为作为孩子的父亲小张理应分担该培训费的一半。
小张不同意,他也拿不出这笔钱来。这些年来,为了孩子的艺考路,他失了妻女,背着债务,还患上了重度抑郁症。
最后法官指出,抚养费的支出以必要合理为原则。故裁定小顾要求小张承担该费用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小张官司是赢了,但他怎么都高兴不起来,难过的他悲痛地说了一句话:“我这一生做得最错的一件事,就是把女儿培养成艺术生。”
为了培养一个艺术生,这个家庭不仅是倾尽了所有,还牺牲了夫妻关系,原本可以好好的一个家一家人,到最后弄得支离破碎,形同陌路。
如此执着,不顾后果的为了孩子付出一切,真是不值得,也不可取。
培养孩子不能盲目,看清自己的能力是关键还记得今年暑假,听到一位刚初中毕业的男孩说起自己的事情。
他说自己没考上高中,但以他画画的特长同样可以去上高中,因为本地高中有开设特长班,只不过学习费用会比较贵。
男孩从小喜欢画画,也想跟着专业老师去学习画画。可爸妈就是不同意,认为学画那东西太花钱,学了也不一定能当上画家,最主要的是家里也没有那个经济条件。所以,男孩最后还是去了职业学校。
现在看来,那个男孩父母的决定是正确的。
常言道:“没有那个金钢钻,不揽那个瓷器活”。
家里没有那个经济条件,硬要去做不符合自己能力的事情,只会适得其反,直至撞得头破血流。
又如上面拥有三套房的家庭,哪怕他们有足够的能力和经济条件,也不一定就能走出那条阳光大道来。
所以,看清自己很重要,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做可行之事,实为明智。
世上那么多学钢琴的人,可就出了朗朗那么一个有名气的钢琴演奏家;
世上那么多学舞蹈的人,也就只有杨丽萍有所成就广为人知;
世上又那么多学画画的人,除了古代画家,近代又出了几个画家名人?
终究,更多学艺术的人都是默默无名。
若真想走出那么一条金色的艺术道来,孩子的天赋就显得格外重要,此外文化课也要好,最后经济实力还必须过硬,三者缺一不可。
其实,所谓艺术类的培养,基本就是一个家庭的“吞金怪兽”,几乎没有任何人无端的就敢往上撞。
但是,我相信更多的家长送孩子学艺术,只是为了培养孩子高尚的情操和审美能力,以及练就孩子的高贵气质。
而不一定非得让孩子走向一条没有尽头的路,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