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事业编、公务员、军队文职被很多公考机构鼓吹为新时代的铁饭碗,尤其前些年,军队文职由于其较高的起步年薪,应届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转正后工资分别为9000元、9500元、11000元,这个起步收入对很多刚毕业大学生确实具有吸引力,从这些年军队文职的报考人数就可以明细看出。同时事业单位这些年也在进行改革,这个改革中又创造了一个新的词语,那就是备案制事业编,当然目前备案制事业编主要是在一些高校和医疗卫生机构,那么军队文职和备案制事业编真的能和公务员、传统事业编一样稳如泰山吗?
答案显然不是,相对公务员、传统事业编,虽然军队文职、备案制事业编在明面上的收入待遇可能相对接近,但在最核心的工作稳定上,它们却相差甚远,如果说在公务员的稳定是金饭碗,传统事业编是铁饭碗,那么军队文职、备案制事业编只能称为“纸”饭碗,表面光鲜无比,遇水易烂。
一、理论上的单位解聘权,军队文职、部分备案制事业编如案板羔羊
很多人可能对单位解聘权这一点无法理解,简单一点就是单位开除你的难度,我们先说公务员开除难度,根据《公务员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开除公务员只能是违法犯罪,而辞退的法定事多是公务员本身自己作死,如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等。而传统事业编虽然也签订了聘用合同,但人事管理上仍然是参照公务员执行的。
我们重点说一说军队文职,首先我们看下《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中对单位解聘军队文职是如何表述的的:
第五十五条 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辞退文职人员或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我们再来对比一下,事业单位解聘事业编是如何表述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通过上述的法规政策规定不难看出,军队的用人单位对军队文职是拥有绝对的解聘权,直白点就是“生*大权”,而传统事业编则拥有非法定事由不被解聘的抗辩权利。至于备案制事业编,如果是形式上的备案制事业编(即实名入编、财政拨款),则和传统事业编一样,解聘仍然需要法定事由,但目前一些地区的备案制事业编本质上就是高级合同制,单位解聘也是分秒必达。
二、实际上的单位解聘权,已有军队文职被实质性解聘,备案制事业编也是如此。
为什么要强调工作稳定以及单位的解聘权,一个很简单的原因,中年被下岗绝对是人生一大痛苦,而体制内的工作之所以工作收入不高的情况下还受到大家追捧,原因就是工作稳定,没有中年危机。
而军队文职、备案制事业编都属于这些年新改革才进入大家视野的,如军队文职是2018年改革后才进入大家的视野,这些年虽然被用人单位实质性解聘的军队文职数量不多。但记住一句话, 铁打的江山流水的兵,部队不是养老的地方。现役是如此,文职也当然不能例外,如果没有合理解决退出或者安置机制,那么很多文职,将不可避免面对中年危机。
这些事业单位改革折腾来折腾去,任何改革都一定会有群体的利益遭受损失,从之前的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部分参公事业编变普通事业编、差额或者自收自支事业变企业职工都有发生。至于备案制事业编,如果是高级合同制,那么千万要早做打算,不要临到自己被通知下岗才后悔莫及。
三、后记。
除了工作稳定之外,军队文职和备案制事业编和公务员、传统事业编仍然存在很多差距,就拿工作环境来说,很多军队文职工作地点僻远,“假文职、真现役”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军队文职加班较为频繁,而且从收入上来看,年到手不到10万的收入,即使对中西部省份来说,吸引力也是不够的。
至于备案制事业编,只说两个,一是流动性差,很多地方的备案制事业编只能在本地级市备案制单位内调动(原则上),但调动到其他地级市需要其他单位承认这个备案制。二是公积金和社保缴纳不同。公积金基数不一样,社保交的是企业社保,不是机关事业单位保险,注意是企业保险。
最后,也欢迎大家留言讨论,你是如何看待这些年的铁饭碗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