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与被全歼的战斗所不同的是,此类战斗,尤其是其中的相持战斗中,俘虏数是相对较少的,而伤员也大都能由对方所收容。以毙伤数的正常情况来说,死亡与负伤比为1比3,那么除死亡和伤残外,敌军的不可恢复性损失就不会太大。
在这种战斗结束后,敌军纵然损失也不小,但部队建制不至于全灭,隔一段时间老兵伤愈归队并补充一部分新兵后,其就可以恢复战斗力。
也就是说,相持战和击溃战对于敌军战斗力的损伤上,远不如歼灭战来的大,而且后者恢复战斗力的成本来说也完全不在一个数量级。
所以对于各国军队来说,能打出歼灭战那当然是最好了。
但是打歼灭战虽好,可这种战斗对指挥及部队水平的要求极高,并不是随便一支军队都能打出歼灭战的。
我军自建军之日起十分强调打歼灭战是有着特殊背景的,那就是在战略上是敌强我弱的态势,我们跟敌人拼消耗是耗不起的。
即便在战术上次次都打击溃战,但敌军总体实力强,经得起消耗。我军于这样的战斗中却往往消耗大于所得,即便获胜,也意义不大。
而打歼灭战则不同了,打歼灭战不仅能在有生力量上给予敌人最大打击,关键是此类战斗我军往往能以所得弥补消耗,是愈战愈强的关键所在。
打个比方说,在跟国军作战时,我军于相持战斗中歼敌10000人,己方伤亡为3000人。这一场战斗下来,我军还损坏了部分枪支,消耗了若干弹药。
而这种战斗中缴获颇少,俘虏亦不多,那么动员俘虏兵参加我军便无从谈起,同时以缴获武器弹药弥补消耗亦不可能。
在战争年代,我军根据地大多在山区,军事工业也都不甚发达,每次作战都需如此补充,自然是很难持续的。
可若是在歼灭战中,歼敌10000人,我军伤亡同样是3000人的话。按照正常情况,这被消灭的10000人中俘虏至少有六七成,那么动员俘虏兵弥补我战损便没有问题,而我伤愈老兵归队后,我军总体兵力其实是不降反增。
而在物质层面,敌军大量武器弹药均被我军所缴获,除弥补消耗外,亦可组建新部队,如此我军便越打越大,越战越强。
在对日军、美军作战时,俘虏敌军补充我军消耗自然不大可行。但同样可以缴获大量装备,为我所用。
尤其是抗日战争时期,我军武器几乎全部依赖对敌缴获,凡日军被歼后,大到机枪、步枪,小到军装、军鞋,都是我军的缴获对象。由于条件之艰苦,甚至每次战斗后我军还要收集战场之上的敌我两军弹壳,扒铁轨、收电线以供我军工之用。
为降低我军对缴获的利用率,日军不仅限制了伪军的弹药携带量,甚至是其本部军队“扫荡”我根据地时的弹药量,也只要求对我有优势即可,而不再大量带弹。
在后来的抗美援朝战争中,美军也极度担忧我军高效地使用缴获武器,故而其每次战败后必然出动空军炸毁其遗弃装备、物资。可见,美军对这一点也是极为忌惮——毕竟志愿军最初打美军时所用的不少美械武器,可都是歼灭蒋军后,由运输大队长“转送”出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