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继承法》规定,第3条规定,遗产就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林木、牲畜、家禽、文物、图书资料、生产资料、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其它合法财产等。
养老金按照规定是属于公民遗产,因此,可以进行继承,当然,按照《继承法》规定,如果养老保险合同中有指定的受益人,那就由受益人去领取养老保险金。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话,保险金作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养老保险金继承包括2种情况,一是投保人还没有达到60周岁,也就是还在缴费期间就过世的;另外一种情况是投保人领取了一定年限的养老金,但是没有达到领取期限的,该怎么处理?
1、缴费期间过世的
缴费期间过世的,这种情况比较好处理,由于缴费者没有领取过养老金,因此,在缴费期间就过世的,直接将自己缴纳的养老金总数退还给指定受益人,如果没有指定的,则由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这里要注意的是,退回来的金额是自己缴纳的那部分费用,养老补贴部分是不允许退的,也就是说,自己缴纳多少就退多少。其余的部分,包括养老补贴是不能退的,因为,那部分不是自己缴纳的,是政策性补贴,是对老龄人退休的补贴,因此,是不允许退回的,这一点大家要搞清楚,以免去退费的时候,发觉和自己计算的有差距。
2、领取了一部分养老金的
这类相对复杂一点,养老金的领取规则,是按照人从退休到亡故的平均寿命年龄来进行计算的,按照现在的养老规定,参保的农民只要达到60周岁就可以领取养老金,除以系数139就是月份的养老金。而按照我国养老规定,当养老金领取超过10年,则视为养老金使用完成,因此,只要领取养老金没有超过10年的,都可以退回剩余的养老金。
比如张三今年61岁,每年按照500元缴纳新农保,缴纳了15年,因此,他缴纳的费用则为7500元,在不计算利息的情况下,他已经每个月要领取的个人缴费部分为53.96元,1年的话则为647.48元,因此,当他领取1年后过世,则可以退回来的养老保险余额为6852.51元,如果有指定受益人的,则由受益人领取,没有指定的,则由法定继承人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