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有两个问题:一是离婚后的财产纠纷,二是父母出资买房的问题。现如今父母为子女买房子的事很常见,所以,离婚时,也常常容易因为房产的分配问题发生纠纷。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整理了如下案例,分析了在离婚时关于房产的分配问题法庭将如何判决。
2018年3月5日,小齐和小兰登记结婚。
在2020年5月10日,由法院调解离婚。
房子由小齐、小兰于2018年5月25日购买,并登记在小齐小兰名下,份额为共同共有。
一审时,二人同意房屋首付款为50万元,由小齐父母出资30万元,小兰父母出资20万元,贷款100万元。
二人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偿还贷款30万元。
一审时,法院委托一家评估公司对小齐申请的房产现值进行了评估,得出以下结论:房屋总价值180万元,并扣除了涉案房屋应缴纳的土地收益等价款。
一审法院认为,离婚时,双方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孩子、女方和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这所房子,系二人婚后购买,应属夫妻共有财产,由于该房屋系以小齐名义申请购房资格,故该房屋归小齐所有,以小齐向小兰支付房屋折价为宜,具体数额由法院参照房屋现值,出资情况,如照顾女方、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等因素酌情确定。
一审判决:
一、登记在小齐,小兰名下的房产归小齐所有,小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小兰房屋折价款95万元;
二审维持了一审的判决。
从本案中可以看出,法院对于父母出资买房子的情形,判决时将参照房屋现值、出资情况、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来确定,从本案中来看,出资比例影响还是挺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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