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明确湖北省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明确湖北省内的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为9元/标准课时/人次,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2022年1月1日起,试行2年。
通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培训机构办学许可审批地在湖北省内的,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为9元/标准课时/人次,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各培训机构在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收费标准。线上标准课程时长为30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
通知要求,各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按规定通过网站、收费场所、线上应用程序、公开媒体等途径,将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将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资料,连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润以及关联交易、政策执行等情况,于每年6月底前分别报送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和省市场监管局。
通知强调,各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自身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校外培训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除此之外,要依法严厉查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
事关武汉中小学课后托管服务
权威回应来了
12月31日,武汉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四部门发布通知,明确中小学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
1、课后服务所产生的水电,场地维护等公用支出由财政负担;
2、课后服务所需课酬等经费实行财政补贴和家长分担结合的机制,小学收取130元/生·月,初中收取110元/生·月,不足部分由财政负担;
3、新的收费标准从2022年春季学期起执行。本学期仍执行小学收取80元/生·月的原有收费政策,按新收费标准不足部分由财政保障。因初中此前没有收费政策,本学期不向家长收取经费,本学期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负担;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收费,相关费用由财政予以保障。
5、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收取课后服务费。其因提供课后服务发生的费用计入学费成本。
来源 | 荆楚网、极目新闻、武汉市教育局
编辑 | 孙 婷
审核 | 马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