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阅读前请点击上面的“关注”二字,后续会为您提供更多有价值的相关内容,感谢您的支持。
电动车是保有量很高的一种代步工具,在2005年之后,电动车的保有量等到“井喷式”发展,从之前只有千万左右,达到在2019年新国标还未实施,就有3亿左右的保有量,为了更好的管理,2019年正式实施新国标,这也成为超标车的由来,对于新国标实施之前,已购的超标电动车,各地是制定过渡期,而进入2022年,多地的过渡期已经结束或即将结束。
先看视频
过渡期结束后的超标电动车,到底怎么管理,其实各地给出的方案不一致,小行家在刷视频,就看到山东的管理方式,原本是过渡期截止就要禁止上路,但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厅联合发布《临时号牌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于超标电动车是更为柔性化,按照采取的是“不再禁止临牌电动车上路行驶”。
而像山东这样超标车过渡期结束之后,还可以继续上路的,还有不少地方,包括西安、十堰、天津、郑州、南宁等多地,都明确延长超标电动车上路期限,只不过,这些地方延长都有再次结束日期,不像山东给予的管理方案,是无期限延长超标车上路权益。
当然,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之后,还能继续上路行驶,只是其中1种管理方案,对于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的管理,还有2种管理方案也很常见,小行家下面就来一一介绍,看看这3种管理方案,您会支持哪一种?
1、补贴置换新国标电动车对于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之后的处理方案,还有一种比较主流的,就是给予置换新国标电动车车主一定的补贴,以近期刚刚采取换购措施的昆明为例,车主换过你新国标电动车,可以享受最高1100元补贴,而报废超标车,不购新国标电动车,最高可补贴1500元。
此外,还有绍兴、嘉兴、海盐、杭州等多地,都有启动换购补贴的管理的方式,这样的做法,是让车主更有换购积极性,保障超标车在过渡期结束之后,可以有序的清退超标车,全部置换成符合国标的新国标车。
2、过渡期结束,禁止车辆继续上路,违规上路会处罚当然,还有一种方式,也是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之后的一个选择,这也是目前最为主流的,在各地的超标电动车管理条例中,往往都会提到:过渡期截止禁止上路行驶。
这样的管理方式有很多,以北京为例,超标电动车是在2021年10月31日正式结束上路资格,从2021年11月1日,就明确禁止上路,违规上路会罚款1000元,并且扣车。
虽然这样的管理方式,是广大超标车的车主最不想见到的,但这却是3种管理方案,最主流的,并且是合理合法的。
小行家的总结:以上介绍的过渡期结束之后,“继续上路行驶、补贴置换新国标电动车、禁止上路”这3种管理方案,是解决超标车过渡期结束之后最为主流的,这样的管理方式,可以说是各有优缺点。
继续上路行驶,让广大超标车的车主获益,不需要换车,没有经济损失,但它却造成了超标电动车没有达到早期规划的有序退出道路市场;
禁止上路,违规处罚,这种管理方案,可以让超标电动车退出道路市场,但这样的管理,对于一些还能用的超标电动车提前报废,是一种浪费;
补贴换购新国标电动车,这种管理方式,是促进换购的积极性,既能够保障超标车在道路的清退,也是小行家比较支持的一种方式。
小行家认为,超标电动车淘汰,广大车主是可以理解的,但车主不想见到的是超标车的浪费,换购的新国标电动车不实用,而在这3种管理方式,小行家支持的是补贴换购,那么,您会支持哪一种管理方式呢?欢迎大家评论交流。